郑商所调整部分品种 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
据期货日报10月27日报道,郑州商品交易所昨日发出通
知,根据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自2010年10月
28日结算时起,早籼稻、菜籽油、优质强筋小麦、白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
调整为8%,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5%。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
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,仍按原规定执行。

据期货日报10月27日报道,郑州商品交易所昨日发出通
知,根据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自2010年10月
28日结算时起,早籼稻、菜籽油、优质强筋小麦、白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
调整为8%,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5%。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
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,仍按原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