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改委要求各级政府审慎出台涨价措施
据上海证券报11月26日报道,国家发改委昨日发表文章指
出,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稳定价格总水平的通知精神,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
的调整时机、节奏和力度,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,统筹协调,审慎出台。
这已是本周发改委连续第四次针对《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
的通知》发表文章。发改委在文中表示,要从安排好重要商品产销、增加对群众补贴、加强
市场监管、强化政府责任等多个方面着手,多措并举,稳价安民。
发改委表示,降价清费、让利于民,是减轻群众负担、抑制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有力
措施。经过30多年的体制改革,我国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,但仍有少数
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制定。
落实国务院《通知》精神,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、节奏和力度,并充分考虑社会
承受能力,统筹协调,审慎出台。同时,要进一步采取措施,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涉及企业
生产与群众生活的收费项目,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和不合理的价格,缓解企业生产成本增支
和群众生活费用增加的压力。
据记者了解,目前,由政府定价的为数不多的商品和服务只有自来水、天然气、电、成
此前,一些地方政府已计划上调与民生密切相关商品的价格。
